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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7个月,有规定可以少上班1小时

楼主: 冰上芭蕾
发表于 2006-5-12 11:24 |举报
4234625 楼主
谢谢亲的鼓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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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28周了,好像听说怀孕7个月以上(包括7个月)上班时间可以少1小时,有这么一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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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九级宝宝 | 发表于 2006-5-15 14:53

还有这样的规定啊.不过工作还算轻松,也就无所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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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上芭蕾 (楼主)
22
六级宝宝 | 发表于 2006-5-17 14:17
以下是引用乖豆豆乖宝宝在2006-05-15 12:45:24的发言:

我公司是这样的,就是不清楚是第七个月开始这样还是满七个月开始。


而且是可以提前一个小时下班或迟一个小时上班的。

按照规定,是第28周开始,就是第7个月开始。(因为想错开早晚两个高峰,所以申请两个半小时拉,也可以提前1小时或迟1小时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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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上芭蕾 (楼主)
23
六级宝宝 | 发表于 2006-5-17 14:34
以下是引用yejh在2006-05-15 13:04:22的发言:

杭州也是有这个规定的,生完孩子后可以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我同学是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回家的。但我们单位没这个规定,就算有劳动法保护估计也是享受不到的。而且国家是规定七个月以后单位不能安排夜班或加班的,可是现在九个月了负责人还要安排我去加班呢,郁闷死了。要自己死皮赖脸的才能少加一些班。而且我现在只提前了一个星期请产假,负责人还希望我能再多坚持几天,想想这个时期都要这样,以后还有什么前途可言?还不把人累死?在考虑是不是尽早换个工作了。而且我是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七、八年才生孩子,并不是一来就生的。


如果地方有这么一个规定,就希望各位MM坚持向公司申请,这是你的权力阿。别怕公司对你有意见,因为这是政府规定的,就算是生完BB后哺乳期间公司也不能辞退你,否则要赔钱的(算上你在那里工作了7,8年,除了未完的产假和哺乳期的月工资以外,你还可以多拿7,8个月的赔偿金呢)。如果公司连这个都和你计较,你就干脆让他们辞退你再拿笔钱然后换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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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06-5-17 15:15

偶的情况是这样的,不知道是否也可以申请早下班一个小时..

公司是9:00上班.偶已经申请9:30上班.从HY就开始了..但下班推迟了半小时.要到6:00

偶中午是休息二个小时.算下来一天工作时间为6个半小时..

我是公司第一个HY的女职员..所以很多同事让我申请早下班一个小时..

另外:我来公司还不到一年,是否也可以享受三个月的产假呢.(公司内部规定满一年才可以有三个月产假的)....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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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八级宝宝 | 发表于 2006-5-17 16:54

标 题: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89-01-29
【正  文】:
【题 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89.01.29
【生效日期】1989.03.01
【失效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
第三条 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第四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五条 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六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第七条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第九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
第十一条 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第十二条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
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工职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20日省卫生厅、劳动局、总工会、妇联颁发的粤卫〔1987〕第414号《广东省贯彻〈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我也是公司的第一个孕妇,公司的制度不太建全,我今天就向厂领导申请了.

他们都表示支持.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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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上芭蕾 (楼主)
26
六级宝宝 | 发表于 2006-5-18 15:12
以下是引用此刻起为你在2006-05-17 15:15:03的发言:

偶的情况是这样的,不知道是否也可以申请早下班一个小时..


公司是9:00上班.偶已经申请9:30上班.从HY就开始了..但下班推迟了半小时.要到6:00


偶中午是休息二个小时.算下来一天工作时间为6个半小时..


我是公司第一个HY的女职员..所以很多同事让我申请早下班一个小时..


另外:我来公司还不到一年,是否也可以享受三个月的产假呢.(公司内部规定满一年才可以有三个月产假的)....

[em01]
如果公司规定午间休息为1小事的话,那么你就已经享受了多一个小时了。一般别人都是放到上下班的时候用的,因为在公司里休息一小时等于没休息,有事情的时候不是照样还找你。如果你的午休时间和别人都一样是2小时的话,可以申请早下班一小时(不过要公司批准,因为劳动法没有规定一定是上下班用)。不管在公司工作几年还是几个月,3个月的产假是雷打不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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