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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浪网上看到的,不知道是不是说深圳的北大医院呢?
主题:在北大医院生小孩的不幸遭遇
发表时间: 2005-11-04 17:12:04
我爱人自怀孕三个月起在北大医院做保健直至生产。在10月17日上午到北大医院做保健时,经B超检查,医生意见超预产期已五天且羊水偏少建议住院,我爱人当天11:30左右即入住北大医院产房并打了催产针待产。到18日上午8点多,人工破羊水,继续打催产针引产,医生当时告知我们到下午17:00前小孩可能会出生。至下午五点多时,我见爱人疼痛厉害已无法忍受,体力消耗很大且小孩仍未出生,经与家人商量后,主动找到值班护士要求做剖宫产(当时我们不知主管医生是谁,且病房门前告示牌上无任何名字),当时护士答复我“未出现指征不能做剖宫产”;我于是要求做宫口检查,护士以“下午两点左右检查过,未到四个小时,六点左右才能检查”。在六点左右经检查,宫口仍然未开,护士意见还要等,自破水后要观察13个小时才能定是否可以剖宫产。
下午约六时二十分至七时许,我先后五次找到值班护士要求做剖宫产,护士先以“未出现指征,不能做”“未出现指征,再等等”回复;约六时四十分我见爱人体力下降过快,已分不清宫缩、胎动,似已出现情况恶化征兆,于是再次找到护士要求剖宫产,得到仍不同意的答复后,我说“我们家属主动要求剖宫产还不行?”护士回复“不是你们想要剖腹产就能做剖腹产的,要得到医生同意才行”,我问医生在哪儿,护士说“医生现在别的病室”;六时五十分左右仍是回复“医生在别的病室”;七时左右在迟迟未有医生意见情况下,我再次找到值班护士,且情绪较激动,质问“你们医生到底在哪儿,我们主动要求做剖宫产还这么麻烦吗?”我爱人听见我与护士的争吵责备我不该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害怕医护人员做出不利我们的事情,故此后我未再主动找医护人员反映情况。
晚上约八时半,护士才对我爱人进行胎心电子监测,并答复我们医生已来了,晚九时左右主治医生陆大夫进入病室,晚九时二十左右在产妇出现胎心减速、体温上升、血相偏高且怀疑有宫内感染等检测结果的情况下医生同意剖宫产。
晚九时五十分剖宫产一男婴,十时二十分产妇被医生推出手术室,当时我很担心手术是否顺利,得到医生“没事,大人小孩都挺好的”答复才放下心来。
但随后小孩即被查出肺炎转入儿科,并陆续得到小孩宫内缺氧、羊水Ⅲ污染、血相偏高、酸中毒、缺血缺氧性脑病、缺钙、贫血等消息,极有可能产生后遗症,给我及我的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
自第一次提出剖宫产至晚八时半长达三个多小时时间内,值班护士仅对产妇做了每半小时的听筒胎心监测,我认为医护人员对产妇的检测监护措施不够、对产妇出现的生理、体质特征以及家属的反映不够重视,尤其在我们主动再三提出剖宫产后,当班人员的消极态度,是造成本次新生儿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此我强烈要求院方领导重视,给予彻查值班护士、医生工作中是否存在大意、失职等不当行为,并对新生婴儿以后可能会出现智力及身心发育等方面问题做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并对本次的医疗费用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但在长达两周多的时间里,经院方调查后所做“医护人员是按程序操作的没有问题”的答复毫无承担责任的诚意。
北大医院有关医护人员不顾家属的一再提出的剖宫产要求且与家属(包括患者)无任何回复或沟通三个多小时之久,并且未采取任何积极监测措施,全部自作主张造成新生儿出现严重后果,且至今拒不承担责任。对此我表示极大的愤慨,并呼吁所有在北大医院有类似不正常经历的朋友们站出来,将你们在北大医院的不幸遭遇写出来,让所有具有正义感的人们来评评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患者家属: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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