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帮帮忙,我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公婆出的钱,不同意加名字,原本打算一起还贷不加名字没关系,领证不到一个月。公婆又把贷的款全还了,就是为了防止这房子有我的份。行 我可以婚后再买一套,都开始看房子了,结果突然发现老公信用卡欠了二十多万,所有积蓄十多万都给他还信用卡了,现在我俩每月工资也在还信用卡,我现在越想越委屈,你婚前有的房子不愿意分给我,婚前欠款却让我还,现在老公觉得对不起我,我可以用十多万付首付,还贷也没压力,每月租金就两千多,还有公积金,根本没压力,现在首付钱也给他还信用卡里面去了。双方都同意婚前个人房产变成夫妻共有。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有类似的经历的么?新婚姻法规定,单纯加名字好像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应该是婚前是谁的就是谁的,我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