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我崇洋媚外,可是这样的事情真要是在发达国家的话,宝宝的父母早就被法律严惩了,,,,,
做父母的人了,总是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就特别难受。两个成年人,把两个月大的婴儿单独放在车上?这是什么父母?杀人犯就不说了,该干嘛干嘛?可是谁来问责父母呢?内疚就能让自己的行为得到解脱?????
媒体天天称赞多地的“托举哥”的模范行为,这样的人当然是应该尊敬的;可是谁来问责那些把孩子扔家里,差点儿就害死孩子的父母们????内疚自责一下就算了,,,,,,没有法律的规范,靠内疚来弥补,那杀人犯内疚一下,就又可以逛大街了,不是吗????
刚才看新闻,孩子的妈妈难过得突发精神病入院了,,,,每一个做母亲的人都能理解这种痛苦,也对此惋惜;可是换一个残酷的角度来说,这真是的自作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