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事业单位做临时工,签有合同,并由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生育险等.签定的期限是到2013年3月14日,我的预产期是在2013年3月7日. 由于马上就要生娃,生育就显得很重要,我想问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单位会不会到了明年三月会不会就不给我交纳保险了?那我之前交纳的保险就白费了,明年三月生产也报不了...这个时间太巧了,像我这种情况签定的日期是到明年三月中旬,是不是单位就应该给我交纳三月的保险?还有,如果期间我请假(比如病假,生育假)单位还会不会给我继续交纳保险?如果我交纳了三月份的保险,而四月便开始停交,那么我三月生产的费用是不是可以报销. 请各位懂行的妈妈帮我解答解答,还有如果单位不给我交纳保险,那我有什么方法可以把保险延续到明年三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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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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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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