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本已有一个女儿,协议归他,不是我不爱女儿,是因为女儿一直由奶奶抚养,比较亲奶奶,原婆婆也是好人,虽然我们离婚了,但相信婆婆会把女儿照顾得很好,而我和前夫,也会用同样的爱去给女儿,所以不在意女儿归谁抚养,怎么样都是我们的女儿. 可是戏剧的是,刚离婚第三天,就发现怀孕了,去B超检查说四十多天.跟前夫说了一下,他说没办法就只能打掉,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根本没有办法要的.就算我和前夫都悲怜这个孩子的来到,因为他而复婚,可是他是政策外的到来,前夫的工作都怕会没了/所以,我们毫无办法.. 除非,我自己一个人生下他,从此加入单身妈妈的行列,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当我真正在网络上搜索"人流""无痛人流"这些字眼的时候,心里一阵阵的心痵,我想,是不是孩子他感觉到了我的抛弃,感觉到了我们的狠心,他在流泪呢. 来这里,看到这么多单身妈妈,不知道,能给我些什么意见.因为我们自已的无奈扼杀一个生命,或者辛苦的抚养他,并尽最大努力让他感觉到幸福(也许我不一定有能力,)是不是该再次权衡 真的痛恨自己,同时也痛恨这个国家的政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