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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今天报纸上看到的《“小三”或被追究侵犯配偶权》

楼主: 燕宝宝宝
649621 楼主
谢谢亲的鼓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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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天上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在海口开幕。会上有专家称,“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

  家庭暴力堪称破坏家庭稳定的“杀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指出,家暴防治有望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第三者”插足导致家庭破裂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受害者为无法有效惩治配偶和与之通奸的“小三”而苦恼。夏吟兰指出,婚姻法学专家们正在热烈讨论的“人身权保护”中包括如何追究“第三者”干扰婚姻关系的责任。“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南国都市报)


 


em15 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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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十六级宝宝 |
原帖由 wuyou0102 于 2010-11-8 10:30 发表 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搞笑!!拿自己家的钱赔自己??要我看,直接判刑。。让小三一辈子有污点!!!
支持判刑~让小三一辈子被男人和女人唾弃~还想破坏完别人的家庭再找一个男人嫁人?我呸~小三统统去死~特别是男人已经不理会,还要故意来犯贱的小三~直接就判死刑~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男人也该为出轨负上责任~

[ 本帖最后由 dzh001 于 2010-11-12 19: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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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十级宝宝 |

应该是判男人的刑罚,判小三的经济处罚!这样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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