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现在怀孕马上3个月了,由于我买了防辐射的衣服,上班时都穿在身上,公司的人事知道我怀孕这件事情。
我在2009年和公司签署了一次劳动合同,为期一年,今年4月份合同到期。
而公司人事让我提交怀孕证明,这样我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将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可是我不想提交怀孕证明,想和其它员工一样续签劳动合同
原因1,如果再次续签,相当于2008年以后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那么第三次就有权要求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这对我是有利的。
原因2,如果我顺延了合同,那么在怀孕过程中如果流产,只有流产的假期,结束后合同就终止了,我觉得这样很没有保障。不如正常签定一年合同那样有保障。
可是现在公司的人事非要让我顺延。如果我一直不提交怀孕证明,可是到四月份合同到期,我的肚子大起来,公司有权利强迫合同的顺延吗? 我有权利要求续签和不怀孕的同事一样的劳动合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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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宝宝
| 发表于 2010-1-1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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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妈怀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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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宝宝
| 发表于 2010-1-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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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0-1-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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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妈怀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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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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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0-1-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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