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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婚媽媽!!!!!!!!

 
楼主: 紫色小汍子
发表于 2009-8-19 19:48 |举报
191181577 楼主
谢赞,祝宝宝快乐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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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各個論壇看到关于未婚妈妈的求助贴子,想上来说几句。


 


我也是个未婚妈妈,做为一个未婚妈妈现在已经感觉到很多事的艰辛,


 


既然选择做未婚妈妈我就一个信念好好把孩子生下来,好好的养大他(她),孩子是


无辜的。


 


未婚妈妈在我们国家还是不被大家所认可,但是客观的这个事实是存在的,每个未婚妈妈


都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也希望大家能够体谅。


 


现在我和几个未婚妈妈组织了个QQ群,希望能帮助其它未婚妈妈。


想加入的可以短我,主要是考虑到一些未婚妈妈建卡等一系列最无助的情况下非常需要得到帮助


而想把未婚妈妈聚集起来,帮助大家来解决眼前的困难!


 


还有,我们必须要申明的,首先,我们并不是提倡未婚先孕,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和理由,然而建卡、户口等问题是我们必须面临的,是因为这些个原因才会有这么个群体的。


 


我們每一個未婚媽媽也都是非常無奈的,試問‘有頭髮誰想做禿子呢?’一件事總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的,因為我們確實經歷了許多的事情,當事情发生的時候,你必須面臨的時候,那種無助感是會加倍讓你體驗的。


 


所以我們不是要標榜自己是未婚媽媽有多么的了不起,多么的偉大,有的人說我們過於高調了,這本不是一件光榮的事情。是的,但是當你非常需要有人去拉你一把的時候,此時能有人伸出援手來給你指一條明路是多么的欣慰啊。


 


不是一個有父有母的家庭就等於是一個幸福的家庭,不幸福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比我們未婚媽媽的單親家庭要強多少。我們每個媽媽也都有做媽媽的權利,難道這輩子遇不上好男人就一定要爲了圓自己的媽媽夢而隨便找個人成家嗎?是可以慢慢等待那個所謂的好男人出現,但是隨著時間、年齡得不斷上升,也同時在喪失做母親的權利。我想這樣才更是對寶寶、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我們每一個未婚媽媽也都是需要愛情的,也是因為相信愛情,相信他們那些男人用冠冕堂皇的話語。可是人心難測啊~~遇到不幸也只能自己承受。我們沒有很好的保護自己,確實也是我們自身有或多或少的問題,但是上天造就一個女人,生兒育女也是賜予我們的一種權利,愛情說到底只是一種不牢靠的情感,它可以讓你幸福得上天,也同樣可以讓你痛苦得想死。


 


我們的行為也確實在目前的中國,是被世人所不允許的,要達到像歐美等眾多國家被允許的情況還是需要很多長一段時間的,也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的。就拿婚前同居來說,也同樣至今仍然有貶有褒,各執一詞,但至少現在的人說到同居已經不是什麽大驚小怪的事情了,希望我們的國家在若干年以後也可以多為我們未婚媽媽考慮一下,畢竟我們是認為,一條生命的意義遠比道德規範來得更重要,歧視、性格扭曲在普通家庭也不是完全沒有的。希望在此論壇的準媽媽們,若贊同我們觀點的,能幫助我們的也希望可以參與到我們的群當中來,可以短我們。反對我們的準媽媽,也請你們體諒我們的無可奈何,我們也知道你們為寶寶的將來考慮,可能并不贊同我們的做法,但是我們已經下了決心,也請你們口下留情。


 


在此,愿世間少一些未婚媽媽,也愿大家能給我們多一些的寬容和體諒!!


 


 


 


已经太久没有来播种网了,很抱歉,姐妹们的求助都没有看到,在这边给大家道个歉,没有想到还是有那么多的未婚妈妈,那么的无助,那么的无力在寻求着帮助,作为一个过来人,如今也有了更多新的感悟。因为现在工作比较忙,大家可以加我的QQ:224437544 ,我的微信是sandy_729_83,新浪微博:未婚媽媽汍子。有需要幫助的姐妹們加我吧,我會儘量抽時間來幫助大家的。我也希望若干年後,為更多需要幫助的未媽們建造一個可以互相傾訴的園地,愿大家都可以過得好。


 


最後再提醒各位未婚媽媽們一句,三思而後行,這條路不好走,你要有足夠的能力和能量去承擔這個結果,並且要承擔那份缺失的愛給到孩子的傷害,必然是會有傷害的,一定記住了,沒有想像中那麼的簡單,將孩子撫養成人就完成了的。4年來我都是一個人,我重新站起來是因為上帝為我關了一扇門之後真的給我開了一扇窗,我有一群支持我的老師和朋友們,可以讓我從低谷重新的站起來,並且憧憬新的生活。你們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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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十一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18

路过em40 em40 em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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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十三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21

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如何生活的权利,所以,没有必要对这种现象作出什么控诉!只是希望大家都能过好,不管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带好自己宝宝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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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小汍子 (楼主)
13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23

想知道群號的2位已經發短消息給你們了,還有要知道的,也可以發短消息問我。就這麼公佈出來可能不是太好,望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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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24
群号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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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十一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40

em40 em40 em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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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十三级宝宝 | 备孕中 | 发表于 2009-8-19 21:42

未婚妈妈没什么不好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未婚妈妈的孩子未必没有双亲健全的孩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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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九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44

不反对,但是你们选择生宝宝出来就要为他/她负责到底,因为地你选择给予他/她生命。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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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小汍子 (楼主)
18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51

原帖由 JUAN1980 于 2009-8-19 21:44 发表 不反对,但是你们选择生宝宝出来就要为他/她负责到底,因为地你选择给予他/她生命。祝福你们!


 


這點我們是一定會的,既然在這樣艱難的情況下要他/她,我們也是深思熟慮過的。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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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十一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53

祝福你们em60 em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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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五级宝宝 | 发表于 2009-8-19 21:58

祝福未婚妈妈..虽然有些人可能是自己做错事才会让自己承担这份沉重的负担.

但是想想,没有老公陪..要一个人面临许多精神上与物质上负担..

不由的替我们女性心酸一下.毕竟小孩肯定不是一个人能造出来

希望你们坚强,并早点找到好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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