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有个同事出车祸,请了20天的病假(其实除去年假她也就请了15天病假),然后人事和她说病假期间需要扣300元一天,也就是她需要扣4500元,但是我们单位的月基本工资也就2500元一个月,绩效1500元一个月,如果当月只上班15天就没有绩效,所以我那个同事当月没有绩效,只有基本工资2500元,所以她扣掉一个月全部工资后还差单位2000元,需要在下个月补扣。 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我怀孕后需要请病假,那是不是也要扣这么多。我一直理解请病假虽然是要扣钱,但如果当月工资被扣完了,也就不会再扣下个月工资了,怎么会是这样呢?每个单位都是这样的吗?还是我们单位错了呢?懂法律的姐妹有吗,如果单位做法不对应该怎么维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