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在2006年的时候帮人担保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伪造三份担保合同,分别是10万,10万,30万,我亲戚和另两个担保人以为是一式三份的,也没有仔细看,人家让签字就签字了。 到了2007年,被担保人失踪,农村信用社开始起诉担保人还款,先起诉了两笔10万的,每笔均有3个人一起还款,结果,每笔的另两个人均去还他们的其他贷款了,他们也有农村信用社的其他贷款要还,这是一起骗贷案件,涉及很多公教职人员,于是从2007年至今10年间只剩我亲戚独自在还这第一笔的10万(另一个10万还没有开始还),至今已还了十六七万了,利滚利遥遥无期,请问法院的这种判法合理吗?本来是三个人一起还,可是现在将三个人分开还,这本身就是想每个人还的时间无限拉长,他们好得到更多的赔偿! 我亲戚他们的工资都是发到工资卡里,现在银行冻结工资,每年给几千的生活费,后半辈子都要在还贷中度过了 请问有没有知道的姐妹们给个建议,我亲戚该怎么办?实在是没办法了,在此先谢谢姐妹们了 |
2
楼
七级宝宝
|
|
点击查看全文
| ||
2018猪宝
(楼主)
|
|
点击查看全文
| ||
2018猪宝
(楼主)
|
|
2018猪宝
(楼主)
|
|
8
楼
六级宝宝
|
|
点击查看全文
| ||
9
楼
六级宝宝
|
|
点击查看全文
| ||
12
楼
十四级宝宝
|
|
点击查看全文
| ||
点击查看全文
| ||
点击查看全文
| ||
2018猪宝
(楼主)
|
|
2018猪宝
(楼主)
|
|
点击查看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