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我在福田妇幼生二宝。凌晨3点开两指进产房,8点全开。8点半左右医生开始叫我用力,长时间生不出医生生气地走了。然后来了另外一个医生,又叫我用力,看我生不出又生气地走了。总共来了5、6个医生叫我用力,因我生不出都走了。其间一个跟得最多的医生叫我蹲在地上生,站着生、侧躺生,都没能生出来。11点左右,所有的医生都离开了产房。 大约11:30左右,一个医生说关注一下那个产妇。然后就有医生过来给我接生,11:45宝宝被医生用手拽出。拽出后重度窒息,无哭声,医生抢救后送新生儿科住院。住院8天告知肯定有后遗症。 宝爸为了尽力救治宝宝,将宝宝转往儿童医院,又在儿童医院住院1个月。在儿童医院诊断出宝宝因窒息患上严重癫痫,并且严重脑损伤,以后运动和智力发育都会受影响。这样的结果令宝爸宝妈很心痛! 孕期按时产检,每次产检母子都很健康,直到生的前一天,还做了产检,胎位羊水一切都很好,医生说了一下头有点大,先试试顺产,如果不行再剖。可是到了产房。医生看我是经产妇,产检又没出现过问题,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我有风险。我生了3个多小时未生出,医生也只是远远地指导用力,没有上前来查找原因,严密观察胎心并采取措施。 一个医生及时采取措施就能健康出生的小孩,变成了预后会成为脑瘫癫痫智力低下的孩子,一个本该因二宝的到来会更幸福的家庭,从此蒙上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宝爸去医院要生产病历,发现第二产程由实际的近4个小时,改成了55分钟。并且最后4小时的胎心监测资料,去医教科跑了十几趟都不提供。 医教科的那几个人,明明知道是医院的过失,却明目张胆修改隐匿病历。对于过失给宝宝造成的伤害,给我们家庭造成的打击,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毫无任何同情补偿之心,并口口声声说专家法院会给你们公道。如果真有公道,你们为何在已经有了过失的基础上,还犯更深一层罪——修改隐匿病历。在你们眼里,法律是什么。宝爸后来请了律师,律师也说,医疗鉴定中心和法院一般会偏袒医院,医疗官司不好打。天啊,医生的这种过失,无异于杀人。为什么别的杀人可以得到严惩,而医院的杀人就可以逍遥法外,或者只得到很轻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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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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