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結婚8年了兩個小孩,我家那位就是個摳鬼,這麽多年工資從沒上交過,就每月給點生活費,有時候小孩多病季節不夠用叫他拿多點就說我亂用,平時小孩衣服鞋子之類的都是我從生活費一點一點省出來買,之前在想他不給多存起來也不錯,事實證明我就是個笨女人。要用錢的時候他說他沒錢,他一個月一万塊那樣給我兩千一二生活費。這麽多年他競然沒存一分錢。我也忍了。我想法很簡單我們三母子沒餓到就行了以後自己賺錢再怎麽花,沒人帶小孩都是我一個理。能忍就忍了,可是他那種人不知別人的好,現在小孩開始讀書了什麽費用都要跟他說了還不給,說了幾次才說你算清楚全部多少錢,今天終於爆發了,我問他我是賊嗎用得著這樣防我。是不是沒想和我過一輩子,怕我拿走他財產,(其實所有財產十万塊都沒有其中有些錢是我和兒子的賠償錢,都在他那幾万塊)。為什麽錢不能歸我管,每次拿錢都像乞丐那樣我夠了。愛過不過滾遠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