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致,在尖锐湿疣患者中有一种特殊的群体,是孕妇患者,多因在夫妻生活不洁所致,由于早期发病并无任何明显的症状,所以不易被察觉,进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病毒滋生,直到妊娠期病情才会有所显现,但岂不是该病对身体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 导致孕妇发生尖锐湿疣的原因有两种,临床上比较常见的就是为受孕之前已经发生,但并不重视治疗,进而导致病情反复复发。另一种是怀孕后再传染上尖锐湿疣。尖锐湿疣合并妊娠时,由于怀孕后免疫功能低下,体内激素特别是雌激素的影响,阴道粘膜充血。分泌物增多。导致阴道粘膜潮湿,有利于乳头瘤病毒生长繁殖,再加上容易合并淋菌,霉菌,滴虫等多种感染,会使病情加重,使尖锐湿疣迅速增长。 由于尖锐湿疣这种病毒病情发展较快,所以疣体也就会逐渐生长,生长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恶性病变,可发生恶性肿瘤,易引起胎膜早破,产道,宫颈内感染,危害胎儿。还可以在经阴道分娩时直接感染新生儿。造成新生儿肛周和咽喉尖锐湿疣。妊娠期使用传统的外用药物治疗尖锐湿疣,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孕妇阴道内的如进行冷冻;激光等治疗;还可引起流产可能;有时子宫颈,阴道壁有巨大的尖锐湿疣可以阴塞产道。有人报告胎盘也可见灰白结节,生产时可发生大出血。 广州空军司令部医院专家提醒孕妇尖锐湿疣患者,由于该病传染性极强,所以建议最好是在尚未生育的情况下,终止妊娠,这样才能避免给胎儿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不能制止的话,建议最好选择剖腹产,这样才能避免病毒通过生殖道殃及胎儿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