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大家1年最少去中国人民银行,查一次自己的征信。这个就是一个个人信用报告。1年每个人可以免费查询两次。这个关系到以后贷款之类的东西。这样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然以后用得着的时候就很麻烦。 2.尤其是在身份证丢失过的时候,一定要去查看一下。虽然说办信用卡都是本人去本人签字的,他们都是这么规定的,连营业厅的人也说不可能,但这种事情确实很多,新闻就看到过很多很多。什么身份证被盗了办了很多信用卡的,然后身份证丢失被办了信用卡的。太多了。。 3.说一下我自己,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因为买房需要贷款,然后去查了征信,结果有一个农行信用卡,有不良记录。但是我确定我没有办过农行的卡。而且那个报告所记录的办卡时间,是2012年6月到9月,这期间我应该是在找工作。所以更不可能办信用卡。 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就在2010年丢过一次身份证,有可能是那次被人捡了,然后2012年去办的卡。 然后给信用卡中心打电话,他办卡时候留的所有信息,都不是我的,我提供不了这些信息人家就不给查。然后去了一个营业厅,查到了这个卡的卡号。然后接着打电话,去了另外一个营业厅。查到了卡是在这个营业厅办的。接着,这个营业厅要了很多资料,问了很多问题,说她这边也查不了信用卡,他得先把资料收集起来,然后上报给上面的银行,上面的银行再上报给信用卡中心,只能让那边再去调取当年的资料和监控录像,先来确定一下不是我本人办的。估计也就能给开一个证明,如果要抹去信用记录上的不良记录,估计又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查到最快的速度也要一周时间。而售楼处又催着办贷款。后续报道。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