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静催眠药 (1)巴比妥类:有报道指出,孕妇服用本类药物后其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四肢畸形、唇裂、腭裂、两性畸形、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颈部软组织畸形、尿道下裂、多指(或趾)、副耳等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比对照组高得多,娩出的婴儿有晶状体改变。 (2)非巴比妥类药 ①地西泮(安定):妊娠早期服用,其胎儿发生唇裂和(或)腭裂的相对危险性比对照组高4~6倍。 ②甲丙氨酯、氣氮草:在妊娠6周内服用可能有致畸作用的报道,也有人观察到在早孕期服用甲丙氨酯或氣氮草后,死胎率有所增加,若整个孕期服用可引起胎儿、新生儿发育迟缓。 ③反应停:可引起胎儿短肢、耳鼻、泌尿道、胃肠道及心脏畸形,孕期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