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家住温岭的林某和陈某经人介绍开始谈恋爱。刚开始两人相处得非常融洽,因此仅仅认识两个月,双方就互相见了父母,谈婚论嫁了。 今年10月初,林某和陈某登记结婚,男方120268元送了彩礼给女方。让这两家人都没想到的是,婚后夫妻俩是越看对方越不顺眼,不停闹矛盾,甚至在婚后的第十天,林某就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将妻子的手、脖子抓破,让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随后,林某赶去丈母娘家准备接回陈某,可是被拒绝了。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陈某提出了离婚。她说,两人婚前未建立起感情基础,婚后才发现性格差异太大。 对于陈某的要求,林某也同意了,但前提是女方收的彩礼必须全部返还。双方为了礼金的事走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现已均无感情,准许离婚。考虑到他们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且林某支付彩礼数额较大,故陈某应当酌情予以返还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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