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是个很小的城市,消费水平不高,工资也很低,像卖服装,电器等简单的工作工资都在1500左右。底薪800到1200元加提成。 2012年5月6号的时候在家里找了一份工作是给别人买电器的,因为这个女孩子要生了,让我顶她几个月,她是这家电器公司的正式员工,给单位报的临时促销,我的工资都打给她了。这是后来我通过我们业务员知道的。刚开始跟我讲的试用期工资600底薪,试用期卖一台电器提成10元,一个月的时间。试用期过后底薪加200元,提成10到30元不等。 后来的几个月我很卖力,中午我都是在店附近买饭吃没有回家,给他们看着,我以前是卖服装的,喜欢沟通,每天给他们卖很多,月工资最高的时候也才1300多,可是没有给我加工资,我提过几次,都没有反应。 去年的10月份之前有家电下乡的政策,招聘我来的那个女孩,在我的户口本上报了1200多元,三个月后返还,开个发票就可以了(我是农村户口)后来我很生气就辞职了,这个钱也没有给她,刚才她发来短信骂了我,心里很慌,因为我从来没有欠过别人东西,觉得特别难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