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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爆料]

新婚姻法。比地震还可怕。尤其是女性朋友们好好看看吧!

查看: 10757|回复: 11
发表于 2013-9-7 16:06 |举报
1075711 楼主
谢谢亲的鼓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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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看看,新【婚姻法】的新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 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 3,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却要小两口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份,这买卖也太换算了。


            附一现实的笑话: “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后双方离婚,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四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的,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 那么,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有一天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轻松的跟这个女人离婚,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            


             众所周知,自古中国就有男方买房子结婚的传统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生活。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那么,处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关系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新婚姻法揭示了一个现实:


              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人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跟保姆,找的是花瓶跟性感,找的是家世跟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


              当女性把自己托付给这个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与小孩教育折磨的惨不忍赌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男人们花心的借口。而当这些女性还没恢复过来要做自己的时候,【婚姻法】新解出台了。结果,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些冲着男人财富去的女人太悲催了。给男人生儿育女到头来一无所有。


               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去相信婚姻不是买卖,而实际上爱情跟婚姻都需要资历和资质,都需要资本的。所以,许多人的爱跟婚姻都有那么多的现实掺杂在里面,无法纯粹的爱跟被爱。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会让自己失去什么。所以中国人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的算计着。


              【婚姻法】新解让这些女性们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将在女性头脑中被抹除。让女性明白了,除了自己什么都是靠不住的。这就必然造成女性不再愿意为家庭忍让跟付出。


               比如生育问题,职场上见多了女性因生孩子耽误工作,从而没办法升值或者继续任职的事。这样的代价谁来付?还有孩子要跟男方姓氏,男方是否要出银子购买冠名权?如果跟女方姓,女方也一样。因为结婚前所有的东西都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也就不存在什么一家之主,也就不存在孩子跟谁的姓的问题。为生孩子没办法上班的女性,男方要给女方特殊付出工资, 否则,男人你自己生孩子去吧。


               还有夫妻的性生活,也应在婚前谈好价码,谁主动谁付钱,这样才公平。


               对了,还要取消三八国际妇女节,也是体现公平的具体表现。


               在一个男人不懂得欣赏女人的国度,新婚姻法让婚姻内的一切都被AA,出轨男人的离婚成本变低,想出轨就出轨,想离婚就离婚。


               【婚姻法】新解让女性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感情。女性们走出家庭投入社会发挥最大的能量去奋斗本吧。那些全职太太们扔掉围裙走进理发店跟职场。因为你们不奋斗,那个流浪街头的可怜虫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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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宝宝 | 发表于 2013-9-9 14:48
真不知道这些条条款款是谁想出来的,还让不让女人活,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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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妈妈3 幸福女人 美丽妈妈2 2017播种红人
天使宝宝 | 发表于 2013-9-9 14:52
这个帖子已经在这里发过一次了。转帖也不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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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宝宝 | 发表于 2013-9-15 22:37 | 来自WAP
我觉得我们女人太累,我父母很明智因为我已经结婚和我各出一半钱买了套房!打算赠与给我,这样无论婚姻有没有变顾,房子都是我父母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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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13-9-18 17:04 | 来自WAP
现在很多女方父母也有送房的!也说不上不公平,中国不是也提倡男女平等?法律没有规定婚房一定要男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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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宝宝 | 发表于 2013-9-18 17:21 | 来自WAP
就是了,我们家就给我们买了房,如果婚姻法不这样规定,那我这房子不是还得算和我老公的共有财产了?可以说这条法律对男女都是公平的,没有偏向男女任何一方,就是在保护有能力先买房的一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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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宝宝 | 发表于 2013-9-18 22:51 | 来自WAP
这新婚姻法感觉是在逼中国的每个人都要买房子.这以后房价又要大涨了=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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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十一级宝宝 | 发表于 2013-9-21 16:48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女方出钱啊,那为什么小孩不跟女方姓呢?要跟男方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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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天使宝宝 | 发表于 2013-9-21 17:14
好孕柠檬222 发表于 2013-9-9 14:48
<br/>真不知道这些条条款款是谁想出来的,还让不让女人活,MD。
<br/><br/>当然是男人定的。。定条例的是男人。哎。不想想女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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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宝 | 发表于 2013-9-21 17:14
就爱刘乐乐 发表于 2013-9-15 22:37
<br/>我觉得我们女人太累,我父母很明智因为我已经结婚和我各出一半钱买了套房!打算赠与给我,这样无论婚姻有没 ...
<br/><br/>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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