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偷车嫌犯向警方自首 婴儿被掐死埋入雪中。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警方介绍,嫌犯今日向警方自首,交待自己偷车后发现小孩哭闹,遂将孩子掐死,埋在了路边。孩子母亲突发心脏病一说,开始是家属说其患心脏病,后被送往医院。经@新京报 记者孟祥超了解,孩子母亲是精神崩溃,突发性精神疾病,被送往解放军208医院神经科。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根据吉林公安微博公布的信息,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还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是否将不会被判处死刑呢?网友对此表达关注。 该法律界人士介绍说,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被告人也可能被判处死刑,应由法院依法判决。“李昌奎故意杀人案”曾因自首情节,二审判处死缓,后因民意反应强烈改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