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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假]

【播种百科——产假】三期妇女劳动权益

查看: 66799|回复: 71
发表于 2012-11-24 19:5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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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妇女劳动权益分“前言”“孕期”“产期”“哺乳期”“案例问答汇总”几部分,欲看全部请点击以上“只看该作者”。

千容已取得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如有问题请回复提出,我会一一解答并汇总。只是各地法律法规复杂,本人对上海地区较为熟悉,如有遗漏或错误之处,请各位姐妹们指正。谢谢。

 

 

前言

 

何为三期妇女?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被称为“三期”。在此期间因自身条件所限,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而其又担负着为人类繁衍和发展的重大使命。因此对“三期”妇女的特殊保护,成为各个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共同内容



 



本国有哪些保障三期妇女的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



《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计划生育条例》



各地颁发保护劳动妇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三期妇女劳动保护重要条款:

 

《劳动法》第9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此来保护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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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容 (楼主)
2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9:57

孕期



孕期:就是指妇女在怀孕期间,也成为妊娠期、怀孕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1、  产前检查(全国通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具体产前检查遵照各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医嘱,一般保证怀孕未满7个月每月至少一次,怀孕满7个月至少每2周一次。



产前检查应满额支付正常出勤日工资。



 



2、  保胎假(地方法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保胎假根据疾病待遇规定办理,其实等同于病假,待遇请参照各地工资发放规定



 



上海市保胎假工资计算参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例如一位妇女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4年,请保胎假在6个月内,劳动合同与制度中未规定病假工资基数,那她的保胎假工资应该不低于以下计算公式:



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70%*70%=保胎假工资



 



3、  产前假(地方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给予正常上班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请产前假的条件有四个:即怀孕7个月(28周)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上海产前假工资待遇: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4、  流产假(全国通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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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容 (楼主)
3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9:58

哺乳期



哺乳期:法定规定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

 



1、  哺乳待遇(全国通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一般来说哺乳期妇女为哺乳往返于公司和家之间的时间也应当算作出勤待遇。



 



2、  哺乳假(地方法规)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8条规定,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80%发给。因此,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3、  延长哺乳假(地方法规)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5条规定,婴童满一周岁后,经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确认为体弱的,可延长授乳假,最多不超过6个月。这期间,按照病假对待,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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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十三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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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容 (楼主)
5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9:59

三期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三)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四)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五)《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六)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七)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八)《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2、《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一)第六条中第(一)、(五)项的作业;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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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容 (楼主)
6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20:20

问答案例汇总

1、什么时候开始休产假?


国家法律为保证妇女的健康,规定产假98天分为两个阶段休:


1)产前:15天   预产期前15天,如过预产期生产则多出天数算病假,如未到预产期生产未休天数产后休。


2)产后:83天   如预产期提前了5天就生了,那产后则休83+5=88天


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各单位规章制度。


 


2、休产假时工作怎么办?


休产假前需报备单位与主管领导,妥善将手上未完成工作进行安排或移交。生孩子为女性权益,况且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孕期(十个月)、产期(至少98天)、哺乳期(至少产后一年)妇女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放下工作安心待产才是上策。


 


3、公司不批我产假怎么办?


产假是妇女应当享受的权益,国家对三期妇女有特殊保护政策,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能侵犯。如碰到侵害妇女权益的单位,可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还可通过仲裁与法院保护自己的权益。


千容支招:可先行将签名请假单及医院证明通过EMS快递(快递单上写明请产假通知及医院证明,拍照留证)给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取证,然后直接休假。休假完毕后回公司,公司如果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可直接进行仲裁处理。


 


4、我12月20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我已经怀孕11周多了,公司还能和我终止合同吗?


肯定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你原劳动合同自动法定顺延,不用补签任何顺延文件!公司要求终止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发生实质性违法解除,比如停发工资、书面通知终止或解除,即可劳动仲裁保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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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容 (楼主)
7
十四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20:36
再占一层楼备用吧,免得补充内容后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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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爱心妈妈1
十一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20:52
em62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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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十二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6 11:21
收藏,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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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6 13:41
好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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