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农村,我奶奶生了5个孩子,3男2女,我爸爸是长子。他们小的时候一起住在老宅里,我爸结婚后也住在老宅,1993年我爸花了7000元,奶奶出了4000元将老宅拆了在原地盖了新楼,接着我二叔结婚了在旁边也盖了栋房子,旁边的地是我奶奶花钱买的地基(据说我2叔盖楼我奶奶也出了钱),我3叔继续住在老宅里一直到小孩出生。后来我3叔有钱了在隔不远的地方也盖了栋房子,那块地基是我奶奶的,我3叔花了6000元补偿金(虽说地基是我奶奶的,但那块地基的房子是别人盖的,那6000元算补偿他人的,我3叔盖楼奶奶也出了钱),接着事情发生了,我3叔要搬出去,要我爸爸补偿1万元给他,另外他欠我家一万元也不用还了,完了之后这个老宅地基仍然还有一半是他的。由于我爸就生了2个女儿,我又远嫁他乡,我2叔还有3叔都生了儿子,所以我奶奶还有家里亲戚都赞成这种分法。 我爸妈觉得这种做法对我们太不公平了,大家盖的房子都是奶奶的地基,凭什么老宅还有3叔的一半,甚至他搬出去还要补偿他2万呢?!另外我爸妈生了2个女儿就没有资格分房了吗?!我爸妈因为这事心情一直不好,我又远嫁万里,感觉爸妈被人欺负也没人帮忙,希望群里懂法律的姐妹能给些意见,究竟怎么个分法才算公平公正,我家不求能分多少,最起码要公平,不能因为我家没儿子就这样被欺负。谢谢大家各抒己见! |
≯^o^あ~晶晶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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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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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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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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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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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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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あ~晶晶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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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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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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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あ~晶晶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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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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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宝宝
| 发表于 2012-11-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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