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赞,祝宝宝快乐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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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金豆
如题目问。
看过国家今年4/1颁布的法律是说可以从生产那天开始算,也可以从产前15天开始算。 本来打算生产前一直开病假的,产后再开始算那98天产假,但是今天公司HR竟然说必须从产前开始算, 因为预产期是11/12,还直接把我上个月29,30,31这三天的工资给扣了。 神马情况?我病假还有9折的工资呢 而且这样的话少休15天假,忒不爽了!!!晴天霹雳啊!!!问了以前生小孩的同事也说他们都是从生产那天才开始算产假的,怎么换了个HR manager就变这样了?!
问下这个是不是真的是法律规定的。 因为我们公司HR说是咨询了律师的。。。神马狗屁律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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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爱夏天 查看完整内容
您好,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14周98天)
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8条也对女职工产假有规定。
如果亲你打算单胎顺产的话,产前(从预产期前起算)可以休息15天,产后83天,总共98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如果双胎还能多享受15天,晚育多享受30天。
然后妊娠28周开始就可以享受每天工间休息一个小时,不上夜班什么的。产后还可以向单位申请6个月哺乳假。产前假 哺乳假工资照原工资的80%发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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