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入司3年多,怀孕2个月时先兆流产就打算请长期病假,交了病假单,原本月收入是5000多,基本工资2200其余为奖金,可是第一个月病假在家公司只给到手60元,连最低工资的八折都没有,公司金还是再帮我继续交,我了解过病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到手1160,可是公司的理由是我加金标准太高了,公司损失太大,如果我要保证每月公司给我1160到手,就写个申请降低加金标准,我觉得不合理。公司条条框框要求好多,病假单上要有病因,工作满3年病假只能请5个月,其余的算事假。这个也相差太大了吧,接受不了,现在也不去找公司理论,等哺乳期过了估计也不会要我了,我想到那个时候再去仲裁,有希成功么,有申请过劳动仲裁的妈妈么,是不是很麻烦,不过也有可能到时候我吃亏算了,才几千块钱找气受,矛盾啊,姐们能给我点意见么,女人怀孕真的很麻烦诶,事业好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