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前几天跟我说,让我到学校开个证明,不休晚婚晚育奖励的一个月。这样,他拿着这份证明到他们单位,他们单位会批准他一个月的产假,月子里他好在家照顾我。因为老公和我是工作在两地,他上一周休一周,平时不能回来,所以我还是很想他月子里在家陪我。 结果我今天去找学校负责这件事情的老师。她跟我说有新政策下来了。我可以不休奖励的这个月,不过我们单位和他们单位要一人出一半我的基本工资来弥补我的损失。她可以给我开这个证明,但是我必须提前跟学校签订协议,不要这个钱,也不休这个奖励的一个月。而且,这个证明要等我产假休完回来上课的时候才能开。 当时我真崩溃了,特别可气。我说我不要这钱,你把证明给我开了就行。结果人家推三阻四的非要我签协议,怕我跟学校要那一半的工资。真恐怖!当老师一个月才两千多块钱,这里还包括五百多块钱的课时费之类的,基本工资能几个钱。至于小心眼成这样吗!? 我现在已经怀孕35周多了,还依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每周十节课加上两个早自习。别的学校遇到老师有这种情况的都给他们安排在教务处或者政教处工作了,可是我们学校只是把我上学期的班主任这个学期卸下来了。心里觉得特别委屈,我只是希望月子里宝宝能每天见到他的爸爸,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吗?而且从怀孕到现在我一天假都没有请过,没有耽误过一次正常的教学。现在真是不平衡。 你们说,我该怎么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