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了,说说关于婚姻,爱情,法律和金钱的想法——实事求是地——不能保障婚姻双方平等的法律是失败的,指望婚姻法来维护家庭和谐的想法更是悲哀的!责怪法律的姐妹们不要再抱怨了,好好学习法律知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擦亮眼睛找个好老公,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恩恩爱爱和和美美白头偕老仙福永享才是正道。
这几天婚姻法的最新解释打翻了五味罐,很多姐妹们好像觉得女人已经被社会抛弃了,大呼不公平,怨气冲天,看得我都心疼了,唉,说说我的想法吧 首先我想说,最新的婚姻法解释只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并不是全国人大制订了新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方便工作,把类似案件中的通常做法总结公布出来,让全国的法院今后审案参照执行。最新的司法解释更加明确了个人财产的归属,把惯例写到了明处,现实中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惊呼不公的姐妹们可能以前很少关注这方面的政策吧。 再说一次:并不是国家出台了新的法律!大家有怨言要看清对象,不要再说立法的人不公平,法律当初可是全国人大一票一票投出来的!有怨言的要抱怨的对象是法院的法官们,他们以前是这样审理案件的,今后也将这样下去! 所~~以~~~,这些新的司法解释只是针对今后离婚涉及财产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统一的规定,那些家庭和美恩恩爱爱一辈子连法院大门冲哪边开都不用知道的姐妹们就不要跟着大呼小叫患得患失了。俗话说得好,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跟老公相敬如宾好好过日子就好了。 然后我想说,(客观地说)任何婚姻法都是教条的,书面的,不能保障现实中绝对的公平。 婚姻法只是一部普通的法律,它没有刑法那样严厉的人身约束效力,也没有经济类法律立竿见影的制裁效果,它靠的是人的良心和自觉性来遵守,不要说咱们中国在解放前有一夫多妻的传统,就是在一夫一妻制悠久的其他国家,法律也无法杜绝外遇的现象,看看有多少西方首脑人物陷入个人丑闻困扰,就知道婚姻法的局限了。 再说说婚姻和爱情还有法律,个人认为,婚姻的前提应该是爱情,而且也只该是爱情,爱情(有人说到后面会发展成亲情),只有这种美好强大的感情才能保障婚姻的稳定,不是嘛?为什么要靠法律保障婚姻呢?古往今来的生活里,是靠法律来保证婚姻的嘛?法律不健全的时代,婚姻就没法保证了吗?有爱情的家庭,两个文盲也能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他们不需要法律的援助和保护。也有的家庭爱情离开了,走远了的时候,法律能帮助追回来吗?不能! 再说说爱情和金钱,现实真是残酷的。说到这一部分我就头疼,等有时间再细细写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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