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他家里拆迁,他父母让我们抓紧登记,让我的户口迁过来,她们的户口跟我们挂一起,这样的话拆迁期间过房费会多一些,而收到的拆迁过房费也用这两套落地房的盖建上。 因我的户口内迁,目前已落实三套房子:2套落地房是我老公的名字,1间套房(还没有盖)是他弟弟的名字,还有1间房子等他弟弟在5年内结婚生子才能审批得到。 我跟我老公经常会为了他家人吵架,我不知道是我现实,还是怎么了......就拿房子来说吧。 落地房盖好之后,1间是西边,1间是中间。他父母问我们:说要西面还是中间,我明确表态要西面(中间有多次为了西面和中间的房子跟老公意见不和而吵架),他们意思如要西面,为了公平起见:可以,3万补充中间房子人家的差价(包括他弟弟的)自己出,否则他弟弟会不平衡的。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就因为多了我的人头,你们才拿到这么多的过户费,什么时候我跟你们计较...........这段时间是我们经济最紧张的时间:老公收入不稳,我休产在家。每个月有2800的车贷和孩子1000多的奶粉钱,债务又高筑10几万。我清楚记得,他父亲说我们这段时间困难,给他弟弟的差价可以欠着晚点给,但是他妈妈却说要给的,事情弄清楚比较好,她要给他弟弟装修备着的....... 好!公平起见,可以。我付。 可是,落地房盖好了,说要办产权证了,中间的那套落地房,他爸爸说直接以他的形式通过熟人分别过户给两个儿子.......这里,我是有意见了。我问我老公,假设他弟弟在5年之内不结婚生子,第4套房子拿不到,那么第3套的房子是他弟弟的名字,到时候不过户给我们怎么办,即使过户,他弟弟要求几十万补偿怎么办?退一步讲,即使4套房子拿全了,第4套房子的过户费怎么说?谁承担? 我要求这些在落地房过户给他弟弟的同时讲清楚。就因为这个,我觉得本是个理所当然的事情,但被我老公认为破坏他兄弟感情,伤害亲情,如此大逆不道似的。 这一次,又吵得不可开交。有时候 ,我也觉得累,这就是他父母所谓的公平,这就是他所谓亲情的不可破坏,终究,我就是外人。累............................. [ 本帖最后由 蓝月牙儿 于 2011-1-24 16:3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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