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提案第3960号:取消“准生证”的建议 提案人:何亚福 “准生证”,也称为“生育服务证”。在当今中国,育龄夫妇要合法地生孩子,就必须取得“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增加了育龄夫妇生孩子的成本。例如,2009年11月28日《钱江晚报》报道:在杭工作的上海户籍孕妇刘小姐这几天很焦虑。她已经怀孕近3个月,为办准生证,上海、杭州跑了好几趟,还是没办下来----因为两地对新条例“理解上有误差”。“准生证办不出,孩子就生不了,这可怎么办啊。”刘小姐都快哭了。 由于现在生孩子需要办理准生证,所以准生证在某些地方成为计生部门谋利的工具,损害了育龄夫妇的利益。举两个例子:其一,2009年12月5日《湖北日报》报道:11月30日,大悟县宣化镇黄寨村村民李明(化名)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要收199元,而镇政府网站上标明的收费标准却只10元工本费。当天下午,记者向宣化镇计生服务站值班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求证。她告诉记者,该镇办《准生证》要两三百元,99元是代县计生局收的“优生优育检测费”,另外每个村还会收取100元到200元不等的管理费。其二,2010年1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市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已婚育龄妇女只有参加了优生优育讲座培训,才能办理准生证。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一优生优育培训是由一家生产医药保健品的公司具体承办的。讲授者在课上强调“赶紧补充叶酸、亚麻酸”,却在课下对听讲人卖力推荐某品牌的亚麻酸产品。 |
junxi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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