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本来是件喜事。可是,31岁的产妇李女士却整日以泪洗面。 怀孕期间定期做产检,四次超声检查均显示正常,结果却生下一个畸形男:鼻梁上凸起硬币大囊肿,眼距宽,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喜悦变成了突如其来的灾难,事主认为这是医生失职酿下的恶果,并侵犯了患者知情权和优生优育权。 对此,涉事医院表示,胎儿鼻子和单纯心脏缺陷并不在常规检查范围内,医生并无过错和失误。 新生儿躺进重病房 8月26日,李女士在深圳某妇儿医院足月剖腹产下一名男婴。李女士丈夫董先生大她9岁,中年得子兴奋难掩。但当看到婴儿时,一家人都惊呆了!婴儿鼻梁上凸起一个硬币大小囊肿,且眼距明显比常人宽。更残酷的是,孩子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时间,犹如晴天霹雳。等他缓过神来,孩子已躺在危重病房。 董先生最气愤的是,妻子产检和分娩均在同一家医院,孕前多次做产检,其中还做过四次B超,次次被告知一切正常,可怎么就生出个畸形儿?难道四次超声检查都没有发现? 治疗费用乃天文数字 因实在不忍心看儿子被当成怪物,受没完没了检查折磨。9月1日,在妻子坚持下,一家三口出院回家。 国庆节后,董先生夫妇带着孩子,先后到郑州、上海多家医院就诊。董先生称,医生告知鼻畸形手术需要做开颅手术,需分三个阶段完成,时间跨度近20年,费用10万;眼距宽需做缩眼距手术,先天性心脏病需要在必要时做开胸心脏补缺手术,费用乃是天文数字。 如今,妻子整天以泪洗面。董先生纳闷,三维彩超不是能看清胎儿的长相,还能看到胎儿吮指、打哈欠等动作和表情吗?“难道这就是筛查的结果?” 他认为是医生重大失职酿下的恶果,侵犯了患者知情权和优生优育权。医院若不承认有过错,产妇不排除走法律途径维权。 医院:医生没有过错和失误 昨日,涉事妇儿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就此事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解释,根据卫生部和广东省卫生厅相关规定,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六项。中晚孕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颜面部:应观察并报告上唇皮肤是否连续。综上说明,胎儿鼻在我国不作为常规检查。 他认为,此男婴鼻异常实属罕见,病变范围又很小,能够在产前形成的异常图像特征非常有限,因此,难以作出明确的诊断。 先天性心脏病为何没筛查出来?他说,即使在发达的欧美国家,也未将胎儿单纯心脏缺损作为产前常规筛查内容。单纯心脏缺损产前检出率极低,因胎儿期生理特征,现在超声分辨率还不足以检出。至于怀疑眼距宽,他称毫无科学依据。 “产检不可能把所有胎儿异常100%检查出来,医院已告知李女士,且她签的《胎儿产前超声检查知情书》也有明确告知。经过调查,整个过程我们医生没有过错和失误。”他欢迎患者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专家观点 迹象不明显病例罕见 没有任何征兆,却生个畸形儿。产检常规检查到底查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超声心动图学会委员、深圳超声医学工程学会秘书长李胜利教授。 据李教授介绍,人体结构很复杂,超声波检查不等同病理诊断,诊断率不可能100%。卫生部规定的6项必查,关键在于这些都是严重致命性畸形。近年来,广东省还在卫生部规定基础上,增加了颜面唇裂、严重心脏畸形筛查。一旦诊断出来,医院则建议孕妇终止妊娠。 鼻子是否在必检范围之列?李教授摇头否认,“除非是鼻子缺失、单鼻孔、鼻子长到眼睛上,这种很明显异常现象,医生在做颜面检查时会及时告知患者,通常也会建议孕妇引产。”他坦言,事发后他也看过这个男婴的切片,迹象非常不明显,“我干这行10年了,从没有碰到这种病人,确实非常罕见。” ■律师说法 医院应承担过错责任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东认为,可以肯定的是患者有知情权、医疗选择权利、优生优育权。从原则上讲,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是必检筛查的。在这个基础上,《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颜面唇裂也是必查项,虽然鼻子未列入常规检查,但从法律上讲,视为一种就轻避重的做法,“你想象鼻子上长囊肿,在整个颜面上是不是要比唇裂更突出?既然唇裂是必须筛查,那么鼻子更应该如此。”他认为,罕见病例、迹象不明显不是理由,医院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