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宁波市孕妇保健手册 早孕建册(13周内) *血常规 *乙肝三系 *骨盆外测量 *尿常规 *血型 *RPR *白带 *心电图 *B超 *肝功能 *妇科检查 产前检查 第一次初查(16周)以后每隔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至28周 *产科检查 *产前筛查 孕24周-28周进行下列检查 *产科检查 *血常规 *尿常规 * 肝功能+空腹血糖 *糖筛查(必要时进行糖耐量试验) *B超 *胎心多普勒听诊 孕28周--36周每二周检查一次 孕36周需进行下列检查 *产科检查 *血常规 *尿常规 * 肝功能 *RPR *B超 *胎儿监护 第36周后需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分娩 有高危情况的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产后访视二次 产后42天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