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了BB三个半月了!六月份上班时得知换了东家(原来的物业公司与我们工作地的移动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但由新的物业公司继续管理),在这个交接过程我们全体员工没收到任何通知也没开过会议!六一全体照常上班,二号主管通知我下午不要来了,说没我的工作岗位,我马上打电话去劳动局咨询,那边说叫他出书面通知,不出书面通知就以没依据叫我走为由下午照常上班,我下午继续上班,也接到通知晚上开会,在晚上八点开会时宣布工作人员名单中把我的名换成一位由新的物业公司带来的人(除此外,人员变动中只有我的名不见了,另外保安队员多了两名就减走了)! 我在会上提意见时问:为什么没有我的岗位? 主管答:新的公司没接收你! 我又问:保安人员多了两名就减员,我们岗位两个人不多不少,为什么插一位进来,而叫我走,我现在怀孕上班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你除非出书面通知我就不来! 主管答:明天和我去劳动局说清楚! 第二天十一点左右去了劳动局,没个明确结果就说让回去协商(局里人问新公司有没有用人?主管一会说没一会说只上一天,又问前面公司的合同到没?主管说到了,因为他不懂法律不知孕妇的合同不用签也要到产后一年才到期,但劳动局的人也不想说什么就让回去协商) 我三号下午照常上班,把新老公司老总的电话都打了,结果新公司说他们和我没建立劳动关系(但我们一号全体上班就是他接管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按劳动法就是建立了劳动关系),旧公司就说他们在把管理工作和人员的事项已经交接给新公司了,他们是用人后通知不要来的,是他们的责任(如果按合同关系我和前公司的还没中断,因我是工作期间怀孕的)。结果旧公司说新公司答应用原来的员工,除非多出的就没办法,叫我咨询移动公司领导,当时快下班了,主管又叫我谈话,说帮我去办理失业金方面的事,我说我合同没到期你怎么办,他死都说到了(法盲!)!后来我说两家公司我找了领导,现在就想去找移动的领导问清楚,问到结果我就不来上班!可移动领导不在办公室,我就说明天我早上上班,上班问了后下午就不来了!他也说就这样。 今天四号早上,(我所在的工作地点是地级市)移动公司也帮我打给新公司老总,他说的还是跟和我说的一样,没建立劳动局关系!要我找旧公司,我把这结果打给旧公司他们说已把情况反映给清远移动市公司行政服务中心说明新公司在要我上班后临时通知解雇,还没答复,我也打过去了说是开会晚点答复! 我就和综合部说:主管说我不走也没工资(他说只有一号因没通知来了上班有工资!),我回去等答复后再去劳动局看那边说是谁的责任!十一点回家了! 下午打了清远的12333,他们工作人员明确说孕妇不能辞退,就算换了老板换了单位名但工作岗位和地点没变不能叫我走,叫我去当地劳动局投诉!我明天才去。。。 有没有哪位姐妹更懂这方面法律的帮我分析一下,有没有身边有这样的事让我参照下???" 到底是哪家公司的责任? 4月13号原公司都想劝我走了,后来又没行动了!可能他们知换公司了!
今天六月五号我早上去了劳动局,找到局长后她和劳动监督大队长分析我的情况后说让我出示前公司说明他们业务、员工已转接给新公司的证明后帮我打去新公司调解! [ 本帖最后由 小牛仔宝宝 于 2009-6-5 13:2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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