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医,遇到一个四处求医的病人,想起古方上有一种方子可以治疗他的病,结合自己行医经验,加减配伍出一个新药方,去治疗这个病人。这个四处求医而不愈的病人是否要因为这个药不是国家批准的准字号而不服用?因为这药是临时配伍的,怎么可能通过药准字呢? 再举例,如果有一副中药已经治愈某种病症的病人有很多,那么,这副中药是不是治病的药?当然是! 但是这副药因为种种制约没有药准字号,是不是就不能用来治病呢?当然不是! 这种没有准字号的药,是可以由中医生自行向前来就诊的病人开方的,这种权力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什么医生需要执业行医资格的原因。唯一的问题在于,由于没有准字,这种药是不能上市生产销售的,只能对前去就诊的病人,由医生开方使用。 药准字是国家药监局认可的,可以生产并上市到药店销售的药品,然而,并不是每一种真实药品都有药准字。 在中国这个具备本民族古老医学传承的国家,作为一条特殊体系的中药,就有很多药方不在药准字之列。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实力的制约,二是中药整体的发展与体系原因,另一个则是中医传承的原因。 申请国药准字,需要巨大的财力与人力,光这一点,就能将绝大多数中医拒之门外。 中药体系因为与西方医学的验证体系存在多方面的不可融合,而现代社会的各种药品主流规则,都是按照西医西药体系建立,这就导致中医中药遭遇“文化冲突”,从一种文化体系“翻译成”另一种体系,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甚至也不是光下定决心就能做到的,这也是为什么中药理论研究频频受挫的原因。 中医的传承因为历史原因,导致今日许多中医医术精湛而理论未必足够,临床实践中药到病除,但于医术外的事情却不甚了了,按照国家申请准字号的程序,这些中医多半是不愿去“身体力行”的。 这些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中药不是准字号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