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想暴一下我的经历,各位姐妹支支招。 我在一家日资企业上班,本来到今年12月20日与公司合同到期,我怀孕11周+4,至今休保胎假在家,公司前两天联系我,要求中止合同并商谈赔偿事宜,说按照工作年限规定从08年开始算的话,赔偿我5个月,但是因为我怀孕了,再加我3个月的补偿,希望能以此了断让我离开公司回家生孩子。这个数字,我当然不肯,我现在才怀孕3个月不到一点,后面还有很长的征途。 对孕妇如此没人性,想只给我3个月的补偿既希望才怀孕3个月的孕妇自动离开公司,听听就觉得愤怒。 我至始至终回复不接受,我要求在公司工作到三期结束为止。 之后公司拿出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来,一定要我现在就签(现在原来的合同尚未到期),在原来合同到期前一定要签。我始终不肯签,仍在周旋中。。。 怀孕本来就是一件挺辛苦的事了,我孕早期反应大,一直恶心头晕,没食欲,自己觉得很孤立无援,本身已经很不舒服了,公司还如此无情,希望众姐妹们给我支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