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7月1日,当我弄好离婚协议书,心里在暗想着什么时,朋友(民政局的)来电说:你现在怀孕期不能离婚,离婚必须要到哺乳期过了,才可以离婚。本来好好的心情被这个电话全搅碎了,我该怎么办?难道还要继续下去?还是老天在给他改错的机会?矛盾中........ 然而一切都还在继续........ 他每天像往常一样晚上10点后来我家,看会小说聊下QQ,倒床就睡。一切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看着这样,心就很火。可就不知道怎么开口说,我沉默了。一连过了好几天,憋在心里难受。我就趁着那晚回来后说了。我说;离婚必须要等哺乳期过后才可以,宝宝也快6个月了,我希望接下来的100多天都能平平静静的。他有点不解的点点头说;可以。于是,我的心情像止不住的洪水,决堤了,哭了。凭着哭劲,我把所有的委屈全倒了出去。 “一起三年,我们一直都好好的,没想到在怀有宝宝的时候,变了。这期间,六个月,你带我的伤痛太多太大,为了孩子我忍让。每次你都说爱我,可爱我却偏偏在伤害我,你那是爱么?还是你自欺欺人?”“我们都想好好的过下去,可你这样完全是在拆散这个家。你变了,变的让人不懂也不明白。”他沉默以对,说自己会努力的改。“这句话,我听了N次,可结果你还是在选择伤我,我还能信么?”他还是沉默。就这样,我们结束那晚的谈话。接着那段时间,他还是跟往常一样,对我也像往常一样的好。只是期间,我们谁都没提那么伤人的事。可我心里还是没办法平静。还有一年多的时间,难道我和他就这样下去么?我不想这样,我只想一个人过些平静的生活,这样活着太累。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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