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和老公的故事可长了。这里长话短说。 嫁给老公时他家很穷。但我没嫌弃。除了房子是他家的(在乡下),结婚时房间所有的物品都是我买的。我家条件还可以,我的工作也好。他家那时还欠着债。 后来我生了孩子,(女儿)他父母就不满意了。帮我带小孩要300一月。(那时是99年)。老公的工资是380元一月。我当然不同意,否则老公都要我养了。 后来就发生了争吵。结果公婆把老公和我赶出了家。我们在单位一住就是六年。 现在我们条件好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两人收入都提高了。当然还有五六万欠债。 现在我的公婆想和我们和好了,说他们老了,要依靠我们的。 我和老公商量,婆婆60不到。每月给200.他们自己种点蔬菜应该够了。(当然病了看病等特殊情况再拿钱) 我心里很不舒服,他们当初那么对我。他们本来要求给400一月的的。我坚决不同意。如果以前他们对我们好,那我心甘情愿。(他们还有女儿) |